核心提示:11月1日起沈阳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违约行为将受到更严厉惩罚 11月1日起,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含一市三县)的商品房预售,将推行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
更严厉——“一房多卖”将“退一罚一”
新版合同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内容,对存在“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出卖人除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新版合同还引导买卖双方对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如出卖人对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卖”、“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问题等作出承诺,买受人对使用期间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承重结构等作出承诺。
更人性——增加购房者查验房屋环节
新版合同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增加了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的环节,如果开发企业不满足约定的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的,购房人可以拒绝收房,责任由开发企业承担,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新版合同还将套内建筑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之内作为合同要素,超过3%可以解除合同,不超过则可以按照实际退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