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库信息 >> 房屋信息 >> 内容

11月1日起沈阳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时间:2014-11-4 12:24:01 点击:

  核心提示:11月1日起沈阳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违约行为将受到更严厉惩罚  11月1日起,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含一市三县)的商品房预售,将推行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

  11月1日起沈阳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违约行为将受到更严厉惩罚

  11月1日起,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含一市三县)的商品房预售,将推行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一房多卖”、验房等款项写入合同,更加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更规范——网上备案启用新合同文本

  据介绍,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自11月1日起,商品房预售行为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沈阳市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也将启用新的合同文本样式,合同当事人通过网上签约的方式使用示范文本。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11月1日前,合同当事人已经通过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签订老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继续使用原合同办理备案登记,当事人双方也可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但在今年11月1日后变更合同当事人或者预售房屋的,应当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重新签订合同。

   更安全——房款进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新版合同规定,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工程建设,并要求开发企业公布监管机构、监管账户和账号。而老版合同则没有此项规定。这不但加强了对开发企业使用预售资金用途的监管,让开发企业用钱有章可循,也能有效避免烂尾楼、开发企业卷款跑路现象,可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更细致——车位车库会所归属明确

  对小区内车位、车库、会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标准等房屋质量问题,新版合同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明晰权利义务关系。其中,对装饰装修及设备设施、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标准予以细化,明确了各项质量标准、处理措施和保修责任。

作者:辽宁日报 来源:辽宁日报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法库情缘(faku.cn)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Email:fakupc@163.com 站长QQ:2425329 QQ群:194661472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法库情缘网立场 本站只是信息发布平台,所有内容都来自网络,网友自发,摘自信息报等。禁止发布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己分辩真伪,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
    辽ICP备08002651号-3
  • Powered by laoy! V4.0.6
  • 辽公网安备 210124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