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 记者汪险峰报道 受降水持续偏少影响,辽宁省法库县诱发严重旱情。目前,农作物受旱面积约26.3万亩,其中大田粮食作物15.2万亩,经济作物11.1万亩。全县183处农村饮水工程水源井水位已明显下降,最大水位降深达15米。
据了解,法库县区域面积2320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198万亩,灌溉面积44.87万亩,其中水田面积7.9万亩,旱田灌溉面积36.97万亩。从6月下旬开始,法库县持续降雨量减少,部分沙土地和局部高岗地已经出现20cm-30cm的干土层,玉米出现叶片打绺、叶脚萎蔫、叶脚黄叶现象。经初步调查,截止到7月中旬,法库县农作物受旱面积已达到26.3万亩,有1191户3982人的饮水开始出现困难。
面对旱情,法库县及时启动了抗旱救灾预案,抓紧落实抗旱措施。由县长王欢苗担任组长的抗旱领导小组在加强雨情、水情、旱情监测和会商研判的同时,根据旱情发展和抗旱需要及时派出工作组协助乡镇全力以赴狠抓抗旱自救。
法库县抗旱领导小组要求全县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落实抗旱措施。农业部门指导做好墒情监测和保墒抗旱的农艺措施指导培训工作;水利部门突出水源建设和科学调度,加强用水管理。充分利用现有水源,积极开辟新水源,加强拉水、送水、蓄水、找水、打井以及应急输水设施建设,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绝不出现因干旱造成群众无水喝的现象,尽可能保障灌用水需要。气象部门组织好人工增雨作业;各乡镇积极发动全民参与抗旱。
法库县委、县政府规定,县领导、各乡镇、县直联系包扶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深入抗旱第一线,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班子成员共同抓。领导干部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带人、带技术、带资金到抗旱一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旱情不除、干部不撤。同时,严格实行抗旱责任追究制,凡在抗旱期间工作不力的,实行通报批评;因渎职失职造成损失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介绍,早在5-6月份,法库县即投资135.09万元,组织乡镇水利站对2012年和2013年节水增粮和节水滴灌工程进行了检查、维修,共维修水源井301眼,维修井房170座,同时,新建抗旱方塘5座,总投资114万元,新增蓄水能力 0.9万立方米。
据了解,法库县有中小型水库13座,塘坝32座,方塘25座,现有蓄水量5701.09万立方,水利部门有机电井755眼。潜水水泵755台,柴油发电机组755套,管带22.9万米。另外,有应急拉水车2辆,打井机1台,抗旱水箱20个,根据各乡镇需要可随时调用,确保受旱灾严重乡镇应急使用。同时,开发办、土地管理等部门也储存了一定数量的抗旱设施可供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