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系列公职人员等行贿受贿的判决。 刘某某原为法库县叶茂台镇西头台子村村主任,在2011年8月份,他利用协助政府发放国家财政部门下发的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补助款的便利,将下...
近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系列公职人员等行贿受贿的判决。
刘某某原为法库县叶茂台镇西头台子村村主任,在2011年8月份,他利用协助政府发放国家财政部门下发的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补助款的便利,将下发给村民黄某的7.8万元取出,其中5.2万元被其据为己有。
在2011年3月到2013年,法库县叶茂台镇开展“设施农业”在西头台子村施行土地流转,刘某某与书记黄某某、会计赵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土地面积39.52亩,共套取8.2万元。这笔钱中,除去1.4万元用于本村支出,其余都被三人瓜分。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刘某某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故意伤害罪,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黄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赵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